北京时间7月15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简称上海一中院)一审公开宣判了上港集团原总裁严俊受贿一案,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,同时追缴其受贿所得的违法所得及收益,并上缴国库。
上海一中法院公告
2025年7月15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简称上海一中院)对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原副馆长严俊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。法院认定,被告人严俊犯受贿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(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)。同时,法院决定追缴其受贿所得的违法所得及收益,并上缴国库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:在2009年至2023年期间,被告人严俊利用其担任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、副总裁、党委副书记、总裁等职务的便利,为相关个人在航线运营、业务承接、公司上市、费用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并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3,601.65万余元。
上海一中院认为,被告人严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予以严惩。但鉴于严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且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在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,并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(公告结束)
相关阅读
【官方通报:原上港集团总裁严俊严重违法违纪,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】